“康熙遗诏”存争议:难解雍正继位疑案

  清朝初年,汉族王朝惯用的嫡长继承制并不符合满族传统。关外时期,满族多采八旗推选制,入关后,也多有平衡八旗势力等考虑。太宗皇太极、世祖福临,甚至康熙本人都并非嫡长子,也不是以太子身份继位。

  1、“康熙遗诏”的出台与作用

  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戌刻,康熙驾崩于畅春园。按雍正自己写成的《大义觉迷录》所言,康熙临终时将遗言宣付负责禁卫的隆科多,由隆科多传口谕,令雍正入继大统。据《上谕内阁》记载,三日后即十六日,胤禛公布了所谓遗诏,且只宣读了满文本。无论如何,从中可以证明一件事:即现存所有“康熙遗诏”,至少都是在十一月十六日后再行做成,在十三日康熙帝驾崩时,只有口谕而已。因此,这次三体文字合璧的辽诏,恐怕更晚于现存汉文诏书与满汉合璧诏书,据此定案说服力有限。

  所谓改诏说大致有二,其一较为流行,即“传位十四子”改“传位于四子”或“传位第四子”;其二为“传位于胤祯(十四子名)”改为“传位于胤禛”。两种说法都曾引起学界辩驳,本次辽诏出现,很多人也从三种文字的写法来论证改诏为不可能。但实际上,无论诏书是以汉文、满汉文还是满蒙汉文写就,改诏说从逻辑与事实两方面本身就都难以说通。改诏一事风险极大,不论任何高明的写手,都难保不留下痕迹,容易欲盖弥彰、弄巧成拙。而且如果冒着风险改诏,必须具备两大前提。

第一,康熙曾公开表明自己已拟好遗诏,并宣布于某处保存。第二,诏书当于皇帝驾崩之时当众取出宣读。否则,根据前文所论遗诏的性质,则改诏不如重新制作一份诏书便利。康熙是于出猎途中突发疾病,至畅春园休息而突然驾崩,而任何史籍都没有言明已有遗诏。退一步讲,就算史籍都经过雍正即位后的修改消除了痕迹,也很难想象康熙出猎会随身携带遗诏。而三日后才发布诏书,不难看出雍正有时间有条件制作诏书。故而改诏一说,本来就于情于理难以成立。因此辽诏至多证明雍正没有改诏,依然无法成为判断雍正皇帝即位情况的关键证据。

  2、关于雍正即位的一点看法

  为了澄清社会上关于满汉关系、皇位正统性以及其他于己不利的种种流言,雍正七年,雍正亲自写了《大义觉迷录》颁布天下。其中有他对即位情况的自述:当时胤禛替代其父在天坛祭天,听闻康熙身体不适,屡次请求探视均未果。但十一月十三日,突于祭所接到召见通知:“朕未至畅春园之先,皇考命诚亲王允祉、淳亲王允祐、阿其那、塞思黑……原任理藩院尚书隆科多至御榻前,谕曰:皇四子人品贵重,深肖朕躬,必能克承大统。著继朕即皇帝位。”

  这段记载即为隆科多所传上谕,也是后来遗诏的内容。但对于它的真伪,历来争论不休。根据雍正自己的说法,他是在京诸皇子中最后一个到达畅春园者,而当时,康熙已告知在场的诸皇子与隆科多,胤禛将即位为帝,只有他本人因晚到而不知。“及朕驰至,问安皇考,告以症候日增之故,朕含泪劝慰。其夜戌时龙驭上宾,朕哀恸号呼,实不欲生。隆科多乃述皇考遗诏,朕闻之惊恸,昏仆于地。”据此则他到后与康熙曾有一段关于病情的交谈,但其间康熙并未透露让他继位的意思。直至康熙驾崩后,方由隆科多宣诏告知。

  必须注意到,《大义觉迷录》颁布时,雍正帝所述的诸位见证人中,主要政敌阿其那(八子允禩)、塞思黑(九子允禟),以及传诏大臣隆科多等或已死或被圈禁,而允祥等乃雍正帝最为信任的心腹。因此这些见证人几乎不可能发表任何异议。故难以轻易判定其真实情况。

内容来源于网络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历史故事 » “康熙遗诏”存争议:难解雍正继位疑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