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国取缔摩登服装引官员太太反对:规定推行困难

  上有所好(恶),下必甚焉。一些地方取缔奇装异服的行为,未免太过夸张。1934年3月,杭州曾有过所谓“摩登破坏团”的无聊举动的出现,他们的手段和目的,是用镪水来毁损妇女的摩登衣服。北京当局在取缔行动中,曾下令军警把守戏院等公共场所,凡衣薄如蝉翼,裸腿不穿袜之一般摩登妇女一律出园,不准听戏,必须换衣后再来。同时,门外亦有警士把守,凡是奇装异服一律挡驾,毫不通融,也让人感觉到不输杭州。山西太原大约还停留在妓伶引领时尚的阶段,所以公安局在取缔行动中,善意地将摩登的行头让妓女们专美了:规定妓女一律烫发、穿高跟鞋,而良家女子则严禁为之,以示区别。(《大公报》1935年5月1日《太原妓女益将摩登化》)

  一些摩登妇女也直呼冤枉。她们说,你以为我们想摩登啊!其实我们挺可怜的。辛亥了,五四了,20多年过去了,我们名义上获得了政治、法律、经济的平等权,实际上哪有啊?我们还是做着奴隶,当着商品;不得不听主子的使唤,以图承欢;不得不装潢点缀,以求销售。所以,穿点奇装异服,实在不是妇女自己的罪恶,而是不合理的社会制度的必然产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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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现代以来,大凡运动化的东西,就其极端的结果,不是走向悲剧,就是走向闹剧。太原的运动,渐渐流于了闹剧;“南霸天”治下的广州,也开始罩不住笑闹了。有报道就说,广州市取缔奇装异服,实为老爷们向官太太报复之举——— 官员们多像他们的蒋老板惧内,便擅权在外肆意干预他人妻女,直惹得自己的太太们都颇为不满,更进一步以某种杯葛运动以示反抗。(《玲珑》1935年5月第37期《禁服中之广州官太太》)

  面对这种笑闹氛围,取缔奇装异服的行动渐渐陷于僵局。为了打破僵局,1936年夏,广东当局率先采取更为强制的措施。5月5日,广州市公安局组织了30多个所谓维持风纪队上街执法,如同鬼子进村般,看到摩登女子即抓回公安局,在其衣袖上盖上“违反标准服装”字样的印记,声明再犯则拘留惩戒。一时间,广州街头囚车载道,外出的妇女人人惊慌,而旁观者则视为搞笑乐事,唯恐天下不乱,对那些穿着打扮规矩的妇女,也出语挑拨。如此官民,共同上演了一曲时代活剧。当时有一位叫老纪的漫画家就创作了一幅《卓别林游广州后得到的笑料》的漫画,以讥其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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