探密:明成祖朱棣为何要杀方孝孺十族?

  所谓“九族”,一般指的是“父族四、母族三、妻族二”。其中“父族四”指:父母、兄弟、姊妹、儿子;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;出嫁的姐妹及外甥;出嫁的女儿及外孙。“母族三”指:外祖父一家;外祖母的娘家;姨母及其儿子。“妻族二”指:岳父的一家;岳母的娘家。

  洪武九年(1376),二十岁的方孝孺拿着自己写的谈立身之道的文章《杂诫》来到宋濂那里,拜宋濂为师。宋濂好多年都未见过这样好的文章了,很高兴地把方孝孺纳为弟子。

  相传,一次太祖朱元璋设宴,宋濂出席,太祖命宋濂作一篇《灵芝甘露论》,限明晨交卷。宋濂回家后将此事告诉了方孝孺后,自己因宴中饮酒过多,一觉睡到天明才醒。

  准备上朝了,宋濂才想起作《灵芝甘露论》的事,大惊失色。方孝孺胸有成竹地对宋濂说:“老师不必惊慌,我已代师写成一篇,未知可否?请老师定稿。”宋濂看后十分满意,未作修改,便直接上呈太祖。太祖看后,觉得此文与宋濂的文风不同,问道:“这是学士的手笔吗?”宋濂只好如实说:“这是我门生方孝孺的手笔。”太祖听后很高兴,说:“此生良胜汝。”

  洪武十五年(1382),经东阁大学士吴沉等人推荐,二十六岁的方孝孺来到南京,受到明太祖朱元璋的召见。明太祖见他举止端庄,学问深厚,称赞他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。但方孝孺力主施行仁政,志存教化,与朱元璋重典治国的政治主张相差甚远。朱元璋深知才非所用,不如不用,只是对皇太子说:“这是一个有才华的正直之士,但现在还不是用他的时候,让他历练得更加成熟一些,将来好辅佐你。”于是厚礼相待,送他归乡。

  对于方孝孺而言,身怀匡世之才而无用武之地,实在是件憾事。此后十年,他隐居在家,一心著书立说,过着清苦的生活。著有《周易考次》、《宋史要言》、《文统》等多部作品,还写了大量的诗歌。直到洪武二十五年(1392),经人再次推荐,朱元璋才让他担任汉中府学教授,成了个刚刚入流的九品学官

  后来朱棣占领南京后,方孝孺果然不肯归附。因姚广孝事先嘱托过,朱棣没有杀他,而是将他投入狱中。其实,朱棣也有意借用方孝孺的威望来收揽人心,所以燕军攻破南京后,朱棣屡次派人到狱中向方孝孺招降,希望由他撰写新皇帝即位的诏书,方孝孺坚决不从。朱棣又派孝孺的学生廖镛、廖铭二人前去劝说,反被孝孺痛斥一顿。最后朱棣强行派人押解方孝孺上殿,方孝孺披麻戴孝而入,悲恸而极,哭声响彻大殿。

  孝孺接过笔,写上“燕贼篡位”几个字后,随即掷笔于地,且哭且骂:“死就死!诏书绝不能写。”朱棣勃然变色,提出警告:“你难道不怕灭九族?”“灭十族又如何?”“好!”朱棣恶狠狠地说,“我就灭你的十族。”

  在当年的六月二十五日,也就是朱棣登上皇帝宝座的第八天,就在南京的聚宝门,当着方孝孺的面,朱棣将“十族”一个一个地杀戮。每杀一个追问一声方孝孺,是否回心转意。当方孝孺看到他的弟弟方孝友受自己的牵连,就要被砍头时,深感痛心,泪流满面。

  临到最后杀方孝孺时,方孝孺谩骂不止。朱棣先是命人将方孝孺的嘴割裂至两耳,并割下舌头,随后处以凌迟之刑。

  死前,年仅四十六岁的方孝孺器宇轩昂,作《绝命词》一首。

  天降乱离兮孰知其由?

  奸臣得计兮谋国用犹;

  忠臣发愤兮血泪交流!

  以此殉君兮抑又何求?

  呜呼哀哉兮庶不我尤!

  清初史家谷应泰这样叹道:“嗟乎!暴秦之法,罪止三族;强汉之律,不过五宗……世谓天道好还,而人命至重,遂可灭绝至此乎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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