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鞅徙木立信是误读:只是树立有法必依的榜样

  “自古驱民在信诚,一言为重百金轻。今人未可非商鞅,商鞅能令政必行。”这是宋人王安石写的一首赞扬商鞅变法的一首诗。商鞅是战国时期秦国著名的政治家和改革家,王安石和他一样,是宋代著名的政治家和改革家。变法的艰难,使得王安石对商鞅感同身受,所以写诗称道,以表自己变法的决心。

  王安石在诗中讲的“一言为重百金轻”的典故,说的就是商鞅徙木立信的故事。司马迁在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中是这样描写的,“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信己,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: 能徙者予五十金。 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”这段话的意思就是说,商鞅变法的法令虽然已经拟好,但还没有公布,因为怕老百姓不相信自己。于是商鞅就在都城的南门,竖了一根三丈长的木头,说是如果有谁能把它搬到北门,就赏十金。老百姓对这事感到很奇怪,没人敢搬。商鞅便又下令说:“如果有人能搬就给五十金。”有一个人来搬了,不知是不是他的亲属,商鞅果真赏他五十金。

  商鞅就是用这种办法来向老百姓表明,自己说话是算数的,是讲究诚信的,是赏罚分明的。将来法令一旦公布,如果有人不去执行,好,严肃处理决不客气。所以,千万不要小看了这诚信,诚信是立国之本,不能取信于民,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,再好的改革,也难以成功。尤其在民智未开,愚昧无知的时候,就必须采取一些办法,让他们知道变法者的厉害。这样,他们才会对新的法律产生敬畏之心,变法才会顺利进行。

  然而,徙木真的可以立信吗?我看未必。

  首先立法者制定法律的基础便出现差错,因为他们把老百姓看成是民智未开,愚昧无知的,是惟上智与下愚不移的。其实不是这样。让我们来仔细想一想商鞅的徙木立信,一个堂堂的国家宰相,吃饱了撑的,让一个人把木头从南门扛到北门,就赏十金,这不符合逻辑,也不符合法度,人民不相信是对的。紧接着,商鞅又把赏金涨到五十金,这就越发地荒唐了,这和我们今天许多官员拍脑门,瞎折腾,随意决策没有什么区别。好在商鞅还没腐败,如果腐败,暗中找一个自己的亲属,说你把这个木头扛了,我给你一百金,既把事情做了,又自己人把钱得了。

  再则,老百姓对徙木的法令不相信,并不说明老百姓愚昧,恰恰说明老百姓不盲从,他们有自己的思考,有自己的标准。商鞅的徙木立信是建立在荒唐的基础之上的,他是在用这种荒唐来证明自己的诚信,这本身就是一个极大的荒唐。人民群众有权利对商映的法令持怀疑态度,不但要对他徙木的动机产生怀疑,还要对他的执政能力产生怀疑,如果是民主国家,不但要对他怀疑,还要对他的随意决策进行弹劾。

  其实每一项法律政策的出台,老百姓都会持怀疑的态度,这正说明老百姓并不愚昧,正说明老百姓是善于思考的,不是盲从的。因为历史证明,每项政策法规的出台都不是完美的,都是有既得利益者,都会伤害到一部分人的权益。所以他们要观望而不是响应,他们要批评而不是急于赞美。

  一个官员取信于民的关键,不在说到做到,而在说的合理,在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然后才是说到做到。现在我们常常会听到有人警告说,告诉你们,我说话是算数的。可是大家并没有因为他说话算数而受到鼓舞,没有因为他说到做到而信赖他,反倒一听到这样的话,就提心吊胆,就战战兢兢。为什么?就是因为我们现在的有些领导干部,道德水准不高,管理水平低下,为所欲为,我行我素,说提拔谁就提拔谁,说惩处谁就惩处谁,权力不受限制,决策没有制约。这样的领导如果说话算数,除了让人担忧,岂有他哉!

  我们都很喜欢孔子说的一句话,叫“言必信,行必果”。这句话是孔子说的不假,但是孔子说的这句话,根本就不是我们理解的那个意思。在《论语.子路》篇中,孔子在回答子贡 关于怎样才可以称得上是士的问题时,把士分成三等。他认为,第一等的士,做事有羞耻之心,出使外国能很好地完成国君的使命。第二等的士,宗族称赞他孝顺父母,乡亲们称赞他尊敬兄长。而第三等才是那些“言必信,行必果”的人。可是在孔子的眼里,这第三等的士,却是“硁硁然小人哉!”

  为什么孔子要把这些人当成小人看待呢?其原因就是这些人不辨是非地去践行自己的“言必信,行必果”的准则。这种没有是非标准的说到做到,必然误国误民,甚至祸国殃民。对孔子的这个思想,孟子又进一步做了阐述,他说,“大人者,言不必信,行不必果,惟义所在。”只有建立在“义”的基础上的信,才成其为信;失去“义”的信,谁还敢相信啊!

  商鞅徙木之信,何信之有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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